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文件〔2022〕58号要求,为加强对本科教学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不断完善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督导工作组。
一、工作组成员组成
1、组长:李升
2、组员:张健、余应淮
二、工作职责
1.督课堂教学。对本科教学过程的备课、课堂教学、作业与练习、辅导与答疑、课程考试考核等环节的质量检查、监控、指导与评价。
2.督实践教学。开展对实践教学的实验、实训、实习、产学研合作教育、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环节的质量检查、监控、指导与评价。
3.督学生学习。开展学生学习状况检查、调查,掌握学生学习习惯、特点、规律,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