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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机学院2023届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21   来源:数计学院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附件1)、学校教务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附件2)和《数学与计算机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院〔2020〕06号】(附件3)等要求,结合学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

主任:彭小红

副主任:陈入云

成员:周荣伟、余应淮、李升、邝雪松、陈小瀚、徐国保

秘书:符小荷、李晓婷

2、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答辩委员会

组长:余应淮

成员:陈亮、梅其祥、甘元驹、张莹

3、软件工程专业答辩委员会

组长:陈小瀚

成员:刘桃丽、冯少金、岳川、郑苑丹

4、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答辩委员会

组长:李升

成员:邝雪松、杜红、韩筠、王红青

5、物联网工程专业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答辩委员会

组长:徐国保

成员:车向前、郑赞红、朱旭东、易学明

二、论文答辩与成绩提交时间

2023年6月3日-4日进行答辩工作,6月10日前完成教务系统毕业论文成绩提交。

三、论文评阅工作

1.今年继续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环节均采用盲审方式(以下简称盲评)进行。

2.盲评资格的确定。指导教师依据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和《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23号)的要求,评定成绩为合格、且查重检测全文重复率不超过30%(含)的毕业论文(设计)可获得盲评资格。参加盲评名单由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审定。

3.获得盲评资格的学生务必在毕设系统中上传盲评版毕业论文(设计)。

盲评版是指删除指导教师(姓名、职称)及学生个人信息(姓名、学号、班级、专业、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未删除相关信息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无法在毕设系统中成功提交的。

4.由各专业答辩委员会负责安排本专业的盲评工作。

5.评阅教师依据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和《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23号)的要求,评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同时要注重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的“合格性”考察,给出盲评意见及成绩。

6.盲评成绩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要由专业答辩委员会重新组织评议。

7.学生及指导教师对盲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专业全部论文(设计)盲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专业答辩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和指导教师针对评审意见逐条列出详尽申诉理由,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盲评版(不得修改)。由专业答辩委员会对申诉材料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论安排后续相关工作。

四、查重工作

按要求撰写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需在“中国知网”毕设管理系统三个模块中分别进行查重(模块介绍详见《附件4》)。

五、答辩工作

1.答辩资格。盲评通过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全程参加所在小组的答辩活动。

2.答辩方式。符合学校疫情防控返校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应尽量安排返校并参加现场答辩,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由于特殊原因,可以采用线上答辩。采取线上答辩方式者,答辩程序、答辩要求与标准等应与线下答辩一致,均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同时必须做好在线答辩过程视频材料留存和备案,建议各答辩小组指定专人全程录音或录像(屏)。

3.答辩材料整理。答辩工作结束后请及时在毕设系统提交答辩组意见、答辩记录和成绩。各组学生答辩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材料归档备查。

六、无纸化保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

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全程使用毕设系统管理,所有过程材料及论文(设计)最终稿均以电子版存档,将统一导出,供学院保存。学生答辩后需要修改论文的,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在毕设系统中重新提交并进行查重检测。对于参加专业认证的,是否收集毕业论文纸质版,由各系自行决定。

七、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以及工作总结

根据要求,各系应结合盲评结果及毕设系统中提供的统计数据,对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分析和总结。盲评结果、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情况统计、文档检测结果情况统计由学院教务员在毕设系统统一导出。

1.以专业为单位撰写质量分析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6)

2.以系为单位撰写工作总结(参考提纲见附件7)。

3.各系于6月25日前将质量分析报告及工作总结发给符小荷。

八、重要时间节点

1、各阶段工作环节

见附件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环节》(对照毕设系统操作)

2、学生三次查重

第一次2023年5月10日、第二次2023年5月15日、第三次2023年5月19日。

以上时间是截止时间,超过时间则表示放弃此次查重。

3、指导教师评分

2023年5月22日之前。

4、学生提交盲评版

2023年5月25日之前。

5、盲评教师评分

2023年5月27日之后。

6、毕业论文质量和成绩评定标准

各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制定与公布本专业毕业论文质量和成绩评定标准,并于5月30日之前交院办符小荷备案。

九、其他事项

1、对于第一次答辩不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由各答辩委员会给予最多一次补答辩机会。对于不参加第一次答辩的,不允许参加补答辩。

2、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对于今年的毕业答辩,各指导老师、盲评老师和答辩小组必须对论文的质量严格把关,对于质量差的论文坚决不予通过。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