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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处级领导干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19-07-05   来源:未知   点击量:

广东海洋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处级领导干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贯彻落实学院党委“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根据学校《关于重新签订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广海大纪办〔2019〕2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谢仕义同志(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主管学院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建与政治思想工作、人事、人才引进、计生工作。履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宣传学习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方向、抓班子、带队伍、管风气。

2.落实学院党委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发挥党委政治保证作用。

3.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院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学院各项中心任务,一起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4.每年定期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制约的相关制度建设。

5.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会同院长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与班子其他成员及下级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按时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向学校纪委述责述廉,指导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7.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完善党务公开,推进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各项措施落实。

8.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会同院长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9.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10.支持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委(纪检小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二、彭小红同志(院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 主管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学科建设、综治、办公室工作和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宣传学习贯彻上级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与学院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推进、检查、考核。

3.出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支持党委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制约的相关制度建设。

5.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会同党委书记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与班子其他成员及下级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按时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学校纪委述责述廉,会同书记指导督促下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7.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深化院务公开,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推进阳光院务和民主监督。

8.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会同党委书记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9.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10.支持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三、周荣伟同志(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主持本级纪委全面工作,履行纪委工作责任。分管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创新创业、工会工作、校友工作和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推进、检查、考核。

3.协助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同级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检查。

4.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学风、学生廉洁修身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5.协助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建立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举措。

6.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遵守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廉洁自律的监督,加强对学院纪委其他委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学院纪委的监督作用。

7.按时向学校纪委和同级党组织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向学校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8.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9.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四、肖来胜同志(副院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 分管教学、专业建设工作和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2.协助院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工作内容。

3.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推进、检查、考核。

4.加强对分管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制约的相关制度建设。

5.按时向学校纪委和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6.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7.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8.支持学院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五、赵振宇同志(副院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 分管科研、实验室、研究生、设备安全工作和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2.协助院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工作内容。

3.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推进、检查、考核。

4.加强对分管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力制约的相关制度建设。

5.按时向学校纪委和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6.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7.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身作则自觉纠正“四风”。

8.支持学院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19年7月4日